4月20日中午,乐清市翁垟街道沙角村附近路段,一辆二轮电动车遭遇“开门杀”,连人带车摔倒在路中央。
由于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雨篷,驾驶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撞在车门上沿,摔倒后与加装的雨篷发生碰撞,导致其头部受伤,所幸经送医治疗后并无大碍。
据车辆驾驶员张某介绍:事发时,他驾车到附近办事,靠边停车后整理随身物品,随后就下意识开门下车,没有仔细观察周边交通情况,结果刚打开车门就发生了事故。
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停车时要距离路牙20―30厘米,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最重要的是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
特别是后排乘客得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另外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
驾驶者要从左侧开门,应先开一条缝观察路况,千万不要一把推开车门,如果开车门发现情况应立即关车门,别想着骑车人能瞬间躲开。
驾驶非机动车路过停在路边的车辆时,减速慢行,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和打双闪灯的车辆,防范车门突然开启。
尽量走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驾驶非机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大部分汽车的车门打开宽度在80-100公分,所以距离汽车的位置在1米以上才能确保安全,注意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
来源:乐清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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