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征收地块在柳市镇和大荆镇,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1.3652公顷(约20.478亩),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2年71号地块(乐清市人民政 府出让补征地块[2022]058号(柳市镇长虹社区))建设需要,拟征收长虹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柳市镇长虹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299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3年19-1号地块(水鹤线大荆段改线工程(大荆二环路)二期建设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三官庙股份经济合作社、下干股份经济合作社、荆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大荆镇三官庙股份经济合作社、下干股份经济合作社、荆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1.065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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