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征收地块在南塘镇,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317公顷(约3.4755亩),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2年74-1号地块(乐清市南塘镇排涝(卡口阻水排涝改造)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南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南塘镇南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231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及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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