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宣传员 发表于 2024-4-26 09:24:51

法治进校园丨拒绝校园欺凌,法护少年成长


      为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4月16日、17日,乐清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法治副校长史淑菊先后走进虹桥镇第二中学、乐清市第二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讲座。

      史淑菊检察官通过案例讲解、互动问答、观看视频等方式,充分调动学生们的积极性,就校园欺凌的定义、发生的原因、后果以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内容与学生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并对校园欺凌中可能涉及的罪名和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普法。


      课堂上,同学们积极踊跃地回应着检察官提出的问题,纷纷表示不做霸凌者、不当受害者、不做旁观者,共同抵制校园欺凌。来源:乐清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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