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11 发表于 2023-11-21 10:43:29

乐清这几个地方规划修改

乐清市大荆镇小城市双峰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01-04、01-05、01-14地块规划修改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乐清市大荆镇小城市双峰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01-04、01-05、01-14地块规划修改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 —2023年12月19日该规划于2023年9月6日经资规局会审通过,并已根据会审纪要乐资规审【2023】145号、乐资规审【2023】150号进行了完善,经市人民政府批示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凡是与本规划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本项规划如有意见、建议,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并提交具体意见。对关心城市规划建设和该规划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告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我局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62571074大荆镇村镇办电话:62239758公示网址:www.yueqing.gov.cnhttps://pics-house.21yq.com/2023/1121/17005333093041403790.jpg?imageView2/2/w/800/format/webp/interlace/1/q/90https://pics-house.21yq.com/2023/1121/17005333096037414542.jpg?imageView2/2/w/800/format/webp/interlace/1/q/90https://pics-house.21yq.com/2023/1121/1700533309994589104.jpg?imageView2/2/w/800/format/webp/interlace/1/q/90

乐清市石帆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02-17地块规划修改 启动前征求意见
为完善村居配套生活设施,乐清市石帆街道办事处申请对《乐清市石帆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02-17地块规划进行修改,将原住宅用地调整为社会福利用地,用于建设朴湖二老年公寓(养老机构),现予以启动前征求意见。一、规划修改范围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位于《乐清市石帆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02-17地块内,西至规划环虹北路,南至规划朴湖三路及现状住宅,北至现状道路,东至现状建筑。规划修改用地位于朴湖社区。总用地面积约4913㎡。(详见附图)二、规划修改意见                        本次规划拟将02-17地块局部功能由二类住宅用地(R21)调整为社会福利用地(A6),并修改相关指标。凡是与本控规修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本项控规修改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稿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2023 年11月 20 日 — 2023 年 11月24日),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并提交具体的意见。同时欢迎广大热心城市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该规划修改提出优化建议和意见,使规划更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公示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联系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25600联系电话:0577-62598309https://pics-house.21yq.com/2023/1121/17005333102355517409.jpg?imageView2/2/w/800/format/webp/interlace/1/q/90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 年11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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