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房产在线 发表于 2023-10-30 15:32:20

乐清这个地方将新增一条道路

关于乐清湾港区外溪路(一期)建设工程(I标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批前公示
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向本局提出乐清湾港区外溪路(一期)建设工程(I标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变更手续,2020年10月9日,该项目已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具体变更内容:项目名称变更,分成2标段,现在申请I标段,另增加全线设桥梁1座。经我局审核,拟准予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许可内容如下:一、具体要求:1、乐清湾港区外溪路(一期)建设工程(I标段):总体呈南北走向,南起绿荫路,北至仰天路,道路总长度2009.181米。其中Ⅰ标段实施范围为K0+100~K1+1993.62,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24米,设计车速40km/h。沿线与规划支路,杏湾路、里虹大道、里岙路相交。道路在K1+100.5跨里岙河设置二号桥一座(Ⅰ标段)。2、其它内容详见工程方案设计的会审纪要。二、详见总平面图(见附件)https://pics-house.21yq.com/2023/1030/16986504374879393618.jpg?imageView2/2/w/800/format/webp/interlace/1/q/90https://pics-house.21yq.com/2023/1030/16986504377287371981.jpg?imageView2/2/w/800/format/webp/interlace/1/q/90https://pics-house.21yq.com/2023/1030/16986504378215383613.jpg?imageView2/2/w/800/format/webp/interlace/1/q/90https://pics-house.21yq.com/2023/1030/16986504390722249244.jpg?imageView2/2/w/800/format/webp/interlace/1/q/90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241号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6188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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