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瞻养的事情
家里一个老人八十多岁。老人生活照料需要儿女照料的时候 ,两个儿子 三个女儿。其中一个儿子轮流照顾到了就什么都不管。村领导说了也不顾就直接去外地了。这样的情况怎么办。而且他家孩子还都是党员之家。我想问题这样的党员都能入党。孩子多了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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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五个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任何一个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将可能承担如下法律后果:
1、在民事责任方面,承担侵权法律责任。《婚姻法》、《老年**益保障法》都明确规定赡养人的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是违法行为,其违法表现为应当承担赡养义务而不承担,直接引起被赡养人生活处于困境,生命垂危或者死亡,侵犯了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此种情况下,该老人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儿子承担侵权责任,停止侵害、返还财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2、在刑事责任方面,违反赡养义务的赡养人,违法行为的程度未构成刑法上犯罪时,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应处罚。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赡养人可能构成遗弃罪,须承担刑事责任,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此种情况下,应当报警予以刑事立案。
3、因该赡养人是***员,对其不履行赡养义,可以将其行为及时向该儿子所在的党组织反馈,党组织可以对其进行谈话及批评教育,情节恶劣的,还可以提请对其给予相关处分。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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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下
生那么多顶个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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